当很多人都觉得克莱斯勒将走投无路的时候,昨日,美国最高法院突然改变了一天之前的决定,同意克莱斯勒将其资产出售给菲亚特,这一决定避免了克莱斯勒陷入破产清算的局面。在4月30日,克莱斯勒向纽约南区破产法院递交了破产保护申请后,到昨日一共41天,破产保护程序执行完毕。
6月1日,奥巴马总统在宣布通用汽车进入破产保护之前,提前宣布了克莱斯勒破产保护程序执行顺利,破产法院已经对债权债务关系作出了最后裁定,克莱斯勒将出售给菲亚特,破产保护程序执行完毕。
在他讲话完毕后,破产法院法官也迫不及待地宣布了上述决定。但他们都没有料到,少数债权人此后将破产保护程序的执行整整延宕了10天。
在整个破产保护程序执行的过程中,克莱斯勒遭遇了3道坎。
第一道坎即是在破产法院听证过程中,债权人反对此前的债权处理方式。事实上,当时一共有5家债权人反对重组方案,它们将克莱斯勒拖入了破产保护程序。否则,如全部债权人都认同重组方案,克莱斯勒将可以避免破产保护,而进行庭外重组。
上述5家债权人中就包括后来一直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的印第安纳养老基金,5家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为2.95亿美元,在克莱斯勒所有债权人中仅占有极少部分权益。
克莱斯勒全部债务为69亿美元,不到5%的债务,差一点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随着破产法院对克莱斯勒重组方案的审议,5家债权人中有3家纷纷撤出,留在其中的只有一只印第安纳养老基金和一只印第安纳建筑投资基金,两家债务总和为4250万美元。
它们坚持上诉,将克莱斯勒上告到联邦巡回法院。密歇根执业律师余波对CBN记者表示,在美国一审法院之上有13个联邦巡回法院,即上诉法院,“债权人将克莱斯勒上告到第二联邦巡回法院。”不过,联邦巡回法院在5月12日维持了原判。
不过,除了债务关系外,6月以来还出现了节外生枝的情况,即经销商向破产法院提出申诉,本月4日开始的经销商裁减计划侵害了经销商的利益,影响了就业。
从6月4日开始,克莱斯勒789家经销商将被裁减,相当于克莱斯勒经销商总数的25%。经销商的“反弹”成为克莱斯勒进入破产保护程序以来的第二道坎。
参议院为此举行了听证会,包括通用汽车CEO韩德胜和克莱斯勒副主席普莱斯都于6月3日前往华盛顿接受问讯。普莱斯表示,裁减这些经销商,将在4年中,为克莱斯勒节约14亿美元的产品研发投入、1.5亿美元的市场营销和广告费,以及3300万美元行政管理费用。
显然,上述数字是能够打动人心的,破产法院在6月8日,对经销商的申诉作出了有利于克莱斯勒的判决。
此时离破产保护终止期已经不远,根据30天~45天的破产保护执行期,如在6月15日前还未就克莱斯勒的资产处置形成方案,这家底特律车企只能破产清算。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来自印第安纳的养老基金和建设投资基金,向美国最高法院递交了紧急函件,希望法院能中止克莱斯勒与菲亚特的交易,这是破产保护程序执行中遇到的第三道坎。
虽然,一审和上诉法院都已作出判决,但按照美国三审制的法律体系,最高法院有权对这桩案件进行重审,“重审的条件是在9名最高法院法官中,有4名以上认为需要重新审理。”余波认为,这体现了美国司法体系对于判决的慎重。
但经过一天的会商,最高法院就作出了判决,即维持原先联邦巡回法院的决定。“1天作出判决,并非没有先例,此前,在戈尔和小布什竞选总统时,由于计票问题导致选举结果的不确定,最高法院也是连夜商议作出判决的。”余波表示,并不是奥巴马政府给最高法院施压才导致了最后结果倾向于汽车公司一边。
经过一波三折,离最后期限还剩6天时,克莱斯勒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了。
引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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