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歇根州奥克兰县一名男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未经妻子允许,阅读她的电子邮件。奥克兰县检察官依照相关黑客法律向这名男子提起诉讼。若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多5年监禁。
莱昂·瓦尔克现年33岁,是一名信息技术人员。他的妻子克拉拉·瓦尔克有一次彻夜未归,他便怀疑妻子出轨。莱昂获取妻子电子邮箱的密码,登录邮箱阅读数封邮件,发现妻子与第二任丈夫有染。
克拉拉与第一任丈夫育有一子,她的第二任丈夫曾因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她遭逮捕。莱昂是她的第三任丈夫。
由于担心孩子的安全,莱昂把这些邮件给孩子生父,即克拉拉的第一任丈夫看。后者随即向法院申请夺回孩子的监护权。
得知自己的邮件被偷看,克拉拉向当局提起诉讼并与瓦尔克于本月初离婚。案件定于2011年2月7日开庭审理。
地方检察官根据密歇根州《反黑客法》相关条例对莱昂提起诉讼。这部法律旨在防止个人信息遭窃取,对窃入政府计算机系统的不法分子提起诉讼。
[各方说辞]
检察官库珀:克拉拉的电子邮箱账号受密码保护。莱昂受过专业训练,电脑技术高超。他下载克拉拉的邮件并用于不正当的地方。莱昂身为一名电脑技术人员,利用专业技能获取妻子的密码并登录后者的电子邮箱,这是十足的“黑客”行为。
被告莱昂:家中那台笔记本电脑是婚后购入的,属夫妻两人共用。至于怎么获知妻子电子邮箱的密码,是因为她把密码设置得很简单,还抄写在书和本子上……我的所作所为理所应当,我考虑到孩子的安全。
莱昂的辩护律师韦斯:检察官依照《反黑客法》量刑大错特错,这则条例适用于入侵政府网络系统或非法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它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侵害,防止知识产权遭盗用。我不禁要问,难道检察官们没有更重要的事务处理吗?
电子隐私专家莱恩:这是《反黑客法》首次用于民事案件,或许难以裁决。这一案件将会十分有趣,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答案。
一名地方律师:这一案件与父母登录孩子的facebook网站账号有何差异?难道这些父母也要面临起诉?
引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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