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歇根州此前立法禁止在大学录取过程中加入种族和性别问题的考量,联邦上诉法庭周五裁决此禁令增加了少数族裔的负担,并违背宪法宗旨。
据美联社报道,该州此项立法为了迫使密歇根大学等其他公立学校改变录取政策,但此次联邦上诉法庭的裁决却将其推翻。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庭称,这项在2006年获得通过的法律违背宪法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法庭对禁止平权法的行动表示担忧。由于此禁令是州宪的一项修正案,若要做出调整必须进行另一场全州范围内的投票。因此,法官科尔(R. Guy Cole Jr.)和多特里(Martha Craig Daughtrey)说,这就给持反对意见的少数族裔造成很大的压力。
在裁决中,第六上诉庭的法官们援引了最高法院的2件判例。一例关于1969年俄亥俄阿克伦市平等住宅法的废除,另一例关于1982年西雅图学区种族融合的取消。科尔和多特里说,这些判例就是基准,以此判断在什么情况下多数族裔不仅获胜,而且还用欺骗手段重复胜利。
但在审判小组中,法官吉本斯(Julia Smith Gibbons)投了反对票。她说,该禁令及其通过的程序没有任何问题。
反对此禁令的民权组织对此裁决表示欢迎。密歇根州誓言要继续上诉,州总检察长舒特(Bill Schuette)表示将要求全体上诉法庭对此案进行重审。
亚利桑那、加州、内布拉斯加以及华盛顿州都有类似禁令,但此次裁决只限于第六巡回区中的各州,因而对他们没有影响。肯塔基、俄亥俄和田纳西州均属于第六巡回区。
引自《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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