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克莱斯勒公司提出了针对戴姆勒的诉讼,指控戴姆勒未能履行部件供应合约,影响了自己2010年主要车型的生产。克莱斯勒指出,如果没有戴姆勒提供的这些部件,自己无法生产2010年度的几个重要车型,其中包括克莱斯勒300和Jeep Grand Cherokee运动多功能车(SUV)。
克莱斯勒已向纽约破产法庭提交了诉状,要求戴姆勒支付赔偿金,但目前其具体数额仍不详。
在将大量资产售给意大利菲亚特之后,今年六月份克莱斯勒摆脱了破产保护状态。但是,克莱斯勒所背负大量债务的很大一部分仍未清偿,公司将不得不在法庭监督下继续清算资产偿债。
本案源自双方在戴姆勒所产柴油发动机付费问题上的争议。克莱斯勒指控戴姆勒以这一争议为由拒绝签署驾驶杆和液力变矩器的供应合同。克莱斯勒指出:“本集团认为戴姆勒在进行勒索,要求本公司为几个月前戴姆勒就同意交付的一款柴油发动机付费,戴姆勒没有履行诚意谈判的义务。”
克莱斯勒的一位发言人表示,如果戴姆勒停止相关部件的供应,公司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Brampton的装配厂和底特律Jefferson North工厂的生产都将受到影响。
戴姆勒方面则指出,克莱斯勒的指控“毫无依据”。戴姆勒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与克莱斯勒依据现有合同所享有的权利无关。相反,克莱斯勒一直要求本公司调整现有合同,希望双方签署一份全新的协议。”
2007年之前的几年时间内戴姆勒一直是克莱斯勒的母公司,07年戴姆勒将自己的股份售给了私募股权投资集团Cerberus。
引自《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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