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用汽车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东部时间6日凌晨通用破产重组方案获美国破产法庭批准。根据法院的裁决,在资产出售最终完成前,需要经过资产自动冻结四天的法定程序,允许反对者提出上诉。而新通用汽车公司成立后,美国政府将持有约60%的股权,加拿大政府将持有约12%的股权。
由于美国政府之前设定7月10日前,通用汽车公司必须出售其相关资产,并表示如果交易在最后期限未能获得批准,政府将不会再向通用汽车公司提供资金。因此,在破产重组方案获得破产法院批准后,一位美政府高级官员本周一表示,重组之后的新通用将在今年年内获得美国政府最后200亿美元融资支持,另外,新通用有望在2010年初期进行首次公开募股。
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官罗伯特裁定,允许通用汽车将其资产出售给NGMCO公司,NGMCO公司是一家由美国商务部出资设立的公司。在资产出售完成后,NGMCO将改名“通用汽车公司”,现通用汽车公司则将改名为“汽车资产清算公司”。新通用总部仍设在底特律,弗里茨·亨德森担任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爱德华·惠塔克担任董事局主席。其海外业务,包括中国及亚太地区其他业务,都将被并入新通用。而旧通用将继续留在破产保护程序中,以对其不良资产进行处理。
奥巴马政府汽车业特别工作组顾问斯蒂文·拉特纳(Steven Rattner)表示,相信美国破产法官周日批准将通用汽车最佳资产出售给“新通用”的决定将能够经受上诉的考验。美国破产法院此次的决定,将有助于通用在未来数周内成功脱离破产保护,而这也将有助于美国财政部尽快处理其所拥有的通用股权。
拉特纳还表示,通用汽车将在本月晚些时候任命更多的董事会成员。他认为,如果能顺利实现上市,美国政府所持有的通用股权将重新回到私人投资者手中,但是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必须依赖于证券市场的良好状况。拉特纳说:“我认为通用有可能在2010年的某个时候进行IPO,我甚至认为是在2010年前半年,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我无法进行精确预测。”
另外,对于纳税人投入通用的600亿美元资金,拉特纳认为美国政府很难全数收回。他同时表示,美国政府不会等到市场条件完全改善的时候才出售所持有的通用股权。拉特纳说,美国政府将尽快对通用股权实现套现,“如果你是一个持股比例达60%的股东,那么你无法在一天之内将筹码全部套现。”
由于为通用提供了总额600亿美元的注资,美国政府将获得新通用的实际控股权,其注资中的500亿美元都将转换为对新成立公司的持股。
引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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