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美国冤案数量惊人有多方面原因
密歇根大学法学教授塞缪尔·格罗斯近日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称,数据显示美国冤案数量惊人,每25个死刑犯中就有1人是无辜的。
美国一民间组织曾公布数据,美国去年被认定含冤入狱并最终获释的“囚犯”达到125人,创下有记录以来的最高纪录。
去年11月,入狱39年的俄亥俄州居民里基·杰克逊被宣布无罪释放。当时的目击证人承认没有亲眼看到杰克逊在所涉谋杀案中行凶,而是警察胁迫他出庭作证。杰克逊由此成为美国历史上含冤入狱时间最长者。
(图中中间男子为里基·杰克逊)
去年4月,美国黑人男子乔纳森·弗莱明在服刑24年后重获自由。检察官在当年的卷宗中发现可以证明案发时弗莱明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出狱一年多后,弗莱明获得625万美元赔偿。然而再多的赔偿也无法换回弗莱明在狱中度过的近半生命。
(图中戴眼镜男子为乔纳森·弗莱明)
格罗斯负责编辑《全国免罪登记》,其中收编了很多类似的冤案故事和数据。格罗斯说,我们登记在案的最终沉冤得雪的1625人平均服刑超过9年,他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确定,还有大多数蒙冤被告从不曾被发现,也再也没有机会重获清白。
分析人士认为,美国冤案数量惊人有多方面原因。包括警方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匆忙结案影响办案质量,执法机构对社会底层人士及有色人种存在很大偏见,以及警方采用非法审讯手段等。
不过,格罗斯认为,近年来美国的执法部门对冤案的态度已经有所改善,比以前更主动调查、合作及承认过错。
引自《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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